XX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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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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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
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确保
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
署, XX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5 年底,
在 辖区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
动,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
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
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
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整治范围和重点
(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 厂
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
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防工程、危险化学
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等重点
场所。
(二)整治重点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
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
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
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
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
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
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
夹层、中间仓库; 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
在 “三合一 ”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
途混
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
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 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
气 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
准;
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
及 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
防火
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
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 B1 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
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
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
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
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
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
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
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
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建筑外墙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防护层未保持完好,未设置
消防安全提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
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
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
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 "树木"等装
饰 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
营易
燃易爆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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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XX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辖区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