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及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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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及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资
格推荐晋升和岗位聘任工作,根据省、市、区人社部门有关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及岗位竞聘上岗的规定要求,结合本
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按岗聘用、竞
聘上岗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让“老实人”吃亏,不
让“真干活”的同志吃亏。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为基础,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
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和岗位聘任时,适
用本办法。
三、推荐晋升及聘任计分标准
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及聘任实行积分制,按得分高低排
序,优先推荐得分高者晋升聘任,计分事项及标准如下:
(一)工作实绩
1、职务:中层正职 3分(曾任中层正职的 2.5 分)、中层
副职 2分(曾任中层副职的 1.5 分)、一般职工 1分。
2、绩效综合评价(50 分)
根据我局上年度绩效考评情况,以功效系数法计算本项得
分,最高者 50 分,最低者 30 分。
(二)岗位
1.取得现任技术职称资格后受聘时间,计 0.2 分/年。
2.基层管理所一线工作人员,计 0.5 分/年。
(三)工龄
自正式参加工作开始计算工作年限,计 0.3 分/年。
(四)学历
1.第一学历(含学位,依据学信网证明):硕士及以上计 6
分、本科 5分、专科计 4分、中专及以下计 3分。
2.在职学历(含学位,依据学信网证明):硕士及以上计 5
分、本科 4分、专科计 3分、中专及以下计 2分。
3.学历(含学位)按最高者计算。
(五)及时表扬
按受聘现技术职称以来计算,受局党组发文及时表扬计 0.2
分/次(表扬到股室、单位的,相应工作人员计 1次),累计最
高计 3分。
(六)受奖
按受聘现技术职称以来的受奖和年度考核(属局机关申报
的)情况计算,实行按项计分:乡科级 0.5 分(XX 局、区直各
部门)、区级 1分(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
级2分(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省级 3分(省
委、省政府,中央各部委)、国家级 5分(中央、国务院),
其中乡科级、区级和市级合计最高计 5分。
关于考试晋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能力考试,考
试成绩合格并获得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资格的,与本年度推荐晋
升人员统一实行积分制,按得分高低参与排序。
四、岗位聘任有关事项
如有增额、退休、调离等,相应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具
体名额以区人社部门核定数为准),可根据本局实际和工作需
要,经党组会研究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批,按以下顺序补充空
缺岗位:
1.获得聘任同级岗位资格不是同一年度的,按年度先后顺
序,先者优先。
2.若出现多名同志在同一年内竞聘同一级别岗位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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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及岗位聘任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和岗位聘任工作,根据省、市、区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及岗位竞聘上岗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真干活”的同志吃亏。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二、适用范围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和岗位聘任时,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