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为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一)突出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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